彰化縣政府「本縣115年度暫停受理新設置蛋雞畜牧場登記(容許)」公告
公布日期:2026-04-27
:農業課
說明: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4月21日府農畜字第1150143988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略以: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,有影響農業產銷之虞者,得不予同意」。
三、鑒於農業部訂定本縣115年度生產目標,預計年產雞蛋39億5千萬枚,而目前本縣114年度生產量已達48億3千4百55萬枚,目前彰化縣生產雞蛋數量仍已逾農業部公告生產目標,不宜再新設蛋雞場,以避免產銷失衡,經彰化縣政府於115年3月19日假社團法人彰化縣養雞協會召開「本縣暫停受理新設置蛋雞畜牧場登記研商會議」,會中邀集本縣養雞協會及各區蛋雞聯誼會會長,已獲取產業共識,決議公告延長暫停受理新設置蛋雞畜牧場登記(容許)1年,並就為引導蛋雞產業轉型升級及輔導既有蛋雞場改善環境及合法化,而放寬限制對象如公告內容(詳如附件)。
四、本公所自本函文收文日起,除依附件公告說明不受限制對象外,暫停受理新設蛋雞場容許使用案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