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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補助項目

112學年度彰化縣埔鹽鄉立幼兒園家長每月繳費數額試算表
  1. 家長每月繳交定額費用,與幼兒園收費間的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,家長不用提出申請。
    • 第1胎子女:每月不超過1,000元。
    • 第2胎(含)以上、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、身心障礙幼兒:免繳費用。
  2. 全學年收費總額,以地方政府規定或公告的收費項目為計算基準,包括學費、雜費、代辦費(活動費、材料費、午餐費、點心費)等項目。
  3. 家長每月繳費數額請參閱下表:

全日制

幼兒年齡

屬性

收費分攤方式

家長每月繳費(元)

政府協助支付

5歲

第1胎

1,000

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,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

第2胎(含)以上

0
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幼兒

0

4歲

第1胎

1,000

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,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

第2胎(含)以上

0
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幼兒

0

3歲

第1胎

1,000

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,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

第2胎(含)以上

0
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幼兒

0

2歲

第1胎

1,000

幼兒園收費數額與家長繳交費用之間的差額,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幼兒園

第2胎(含)以上

0
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幼兒

0

 

 

最後異動時間:2024-01-19 下午 01:32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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