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112至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期間:自112年7月3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(星期二)下午5時止。
二、申請方式:以線上申請為主。
(一) 舊戶:經營建署直接帶入申請,無須特別再提出申請。
(二) 新戶:
1、線上申請:申請人備妥檢附文件至本署網站首頁(網址)右側→「重要政策」→「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」網站提出。
2、郵寄申請:請下載紙本申請書(網址)郵寄至營建署或縣(市)政府辦理。
3、臨櫃申請:請於彰化縣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上班日(上午9點至11點半及下午14點至16點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