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府授文圖字第1140383648號函辦理。
二、文化部為充實「培育台語家庭計畫」集點推廣課程及活動、強化動效益及台語生活化之目標,特設旨揭簡章受理公開申請。
三、申請資格: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已實際營運之實體書店,或與實體書店相關之國內立案獨資、合夥事業。
四、補助類別:包含「集點課程與活動」、「台語共學」。
五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止,採線上申請,請於期限內至文化部「獎補助資訊網」報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