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據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15年1月13日彰美推字第1152000014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作業要點概要如下:
(一) 目的:115年度補助主題為「具備社區營造或地方創生精神之藝術節活動」或「藝術節慶活動中有關社區營造或地方創生之項目」。
(二) 補助對象:補助於中部四縣市(臺中市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南投縣),從事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推展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、法人、民間團體、公司、行號。
(三) 申請時間:115年1月15日至115年3月2日
(四) 申請方式:
1、 本補助採線上申請,請至「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系統」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辦理。
2、 依本要點申請補助者,應完成線上申請及來函檢具紙本資料1份,以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專人送達方式向本館提出申請,計畫書電子檔可用「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」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線上填寫或電子郵件方式遞送予承辦人員,所送文件均不予退還。
(五) 審查及核定:由彰化生活美學館採「初審」及「複審」之二階段審查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