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「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」申報注意事項
公布日期:2025-12-31
:農業課
ㄧ、申報日期:115月1月2日起至2月6日止,並請優先考量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,同一田區全年以申報 2 次耕作措施為
上限。第2次耕作措施補變更申報日期自6月15日起至7月15日止,逾期不受理
二、受理單位:申請人可至至本所農業課或擇任一鄉鎮市區公所一次同時申報2次耕作措施。
三、攜帶文件(請攜帶正本備驗):
(一)申請農戶印章 。(二)戶口名簿(或申請人身分證)。 (三)申請人農會存簿或其他金融機構存簿(須扣手續費)。(四) 土地所有權狀或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(非土地 所有權人須另檢附有效期限內租約書或代耕協議書等相關證明文件)。
四、農友如有疑問,請撥免費諮詢專線或向當地農糧署各區分署,免費諮詢專線:0800-015158 中區分署:04-832-1911或洽本所農業課 電話:8652301*133。其餘未盡事項,請參閱農糧署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專區(http://www.afa.gov.tw)、本所網站或各村辦公處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