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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農業部農糧署訂定114年農業天然災害農業部專案補助香蕉復耕作業程序

:農業課

一、依據農業部農糧署中區分署114年9月11日農糧中園字第1141258158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加速香蕉農友復耕,減輕負擔並提升防災韌性,農糧署訂定旨揭作業程序,重點摘要如次:

(一)申請對象:取得本(114)年農業天然災害證明文件之香蕉農友,且受災土地須取得產銷履歷或有機驗證。倘於108年本署「108年香蕉產銷履歷作物防風減災設備輔導計畫」等計畫補助防風支柱有案之土地,該筆地段地號不重複補助防風支柱。

(二)受理時間:即日起至本年10月31日止。執行期間至115年10月31日前完成。

(三)申請程序:由受災土地所在地農會受理,並經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(以下簡稱地方政府)彙整審查後,研提計畫送中區分署核定計畫及撥款。

(四)補助基準及補助原則:
種苗費:須為組織培養苗,每株補助1/2,最高補助6元/株,每公頃最高補助2,000株,最高補助12千元/公頃。須具種苗業登記證之業者所開立之發票或收據為限。
防風支柱:(限受災地原地使用,每公頃最多補助2,000支,最高補助240千元/公頃)。(詳細資訊如附件或農糧署網站)
列管及查核機制:本次專案補助對象及土地應列冊追蹤管理,並於5年內不定期由中區分署與縣府辦理查核。

三、有意願農友儘速於本(114)年10月31日(五)前向農會提出申請。

 


相關連結:農糧署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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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14年農業天然災害農業部專案補助香蕉復耕作業程序
    下載 Pdf 檔(376470000A_1140368986_ATTACH3.pdf)_另開視窗
最後異動時間:2025-09-22 上午 08:32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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