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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布欄
公告彰化縣為辦理114年072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

:農業課
縣府公告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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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受理期限:自114年8月6日起至8月19日止,於公告地區轄內相關公所受理農民申請。

(一)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,且無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情事。

(三)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,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及第七項規定辦理。

不得再重複提出申請救助!

 


相關連結:農業部公告
  •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
  • 農業部114年8月5日農糧字第1141109777號公告
    下載 Pdf 檔(1140805_1141109777_公告1.pdf)_另開視窗
  • 申請農業天然災害土地使用同意書
    下載 Pdf 檔(申請農業天然災害土地使用同意書(單面)(3).pdf)_另開視窗
最後異動時間:2026-04-22 下午 03:08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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