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公布欄

最新消息

彰化縣政府公告略以:「…建築物於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...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」

:建設課

彰化縣政府公告略以:「…建築物於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...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。」(詳如附檔)。

  •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
  • 建築物於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...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(縣府文及公告)
    下載 Pdf 檔(建築物於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...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(縣府文及公告).pdf)_另開視窗
最後異動時間:2025-06-25 下午 04:17:08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