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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彰化縣政府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」部分規定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以臺教社(三)字第1142400921A號令修正發布

:民政課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21日臺教社(三)字第1142400921B號函辦理。
二、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若對旨揭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許科員,電話:(02)7736-5695。
  •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
  • 下載 Pdf 檔(令(44).pdf)_另開視窗
  • 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
    下載 ODT 檔(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.odt)_另開視窗
最後異動時間:2025-04-25 下午 04:20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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