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,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提出「昆明—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」,將OECMs(Other effective area-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)納入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育行動目標,設定於2030年前,至少有30%陸、海域面積,藉由保護區或OECMs達到有效保育與經營管理,同時亦肯認與尊重原住民及在地社區權益。
為推動我國陸域OECMs認證,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訂定「保育共生地認證方案」,邀請政府機關、原住民與在地社區組織、民間團體及企業等多元權益關係人共同參與生物多樣性現地保育,透過土地良善經營管理,在兼顧生活、生產與文化等多元價值下,同時維護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功能,邁向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之願景。
單位經營管理或政策推動之公私有土地,倘位於法定自然保護區外,具有重要生物多樣性價值或潛力,且具長期環境友善經營管理機制,即可提出申請。
檢附「保育共生地認證方案」及申請書件各1份;電子檔可至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全球資訊網「重大政策-重要方案-保育共生地認證方案」(https://www.forest.gov.tw/0005013)查詢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