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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布欄
轉知南投縣南投市公所辦理強迫入學條例之勸告書公示送達公告1份

:民政課
一、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、第80條、第81條辦理。
二、為辦理強迫入學條例相關作業,受送達人黃智瑋因招領逾期,致旨揭文書無法送逹,爰依前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,請應受送達人於公告日起20日內逕向該所洽領,逾期即視同送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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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下載 Pdf 檔(公告(262).pdf)_另開視窗
最後異動時間:2026-06-29 上午 08:48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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