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業部公告彰化縣為辦理蔬菜及花卉(全品項)、落花生115年6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
公布日期:2026-06-28
:農業課
公告項目及金額
依據農業部115年6月27日農糧字第1151111520號公告辦理。
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之地區彰化縣全縣,品項為蔬菜及花卉(全品項)、落花生。
受理期限及程序:
- 自115年6月28日起至7月10日止,於公告地區轄內相關公所受理農民申請。
- 本公告受災農民前於0608豪雨災害已提出申請者,得免重複提出申請。各災害申請案件得合併審理,並合併計算其所受災損。
辦理現金救助部分:
- 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%以上者,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;未達20%者不予救助。
- 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,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。
- 救助額度以「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」所定救助額度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