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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布欄
農業部「優良畜禽產品-保久乳產品標示事項之過渡期間執行原則」,業經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10日以農牧字第1150042764號公告。

:農業課
說明: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6月22日府農畜字第1150242027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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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農業部公告函
    下載 Pdf 檔(農業部公告函(1).pdf)_另開視窗
最後異動時間:2026-06-24 上午 09:33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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