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-
環境髒亂安全衛生之虞
作者:陳先生
-
公所你好
1.鄰地竹子種一種不修剪,樹葉掉落我家堆積成塔,有火災及堵塞排水溝
2.藤蔓雜草不整理,藏鼠、蛇
3.跟地主反映不理不回,說他不怕公權力
4.請相關業管單位協處
5.照片已寄發信箱
- 日期:2024/10/28 上午 10:01:11
-
本單位回覆
-
陳先生您好:
有關台端留言「環境髒亂安全衛生之虞」乙案,經查台端所指位址係屬私人土地,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:「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,由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。」;另空地雜草太長部分,本所將另函請土地所有人清除處理,感謝台端並歡迎再次蒞臨本所網站。
- 日期:2024/10/30 下午 02:43:41
- 回上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