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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次反映:光明路二段落葉、枯樹枝堆積嚴重及雜草(樹)叢生(現狀均無改進情形)
作者:施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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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在光明路二段民宅227號對面農地,落葉、枯樹枝堆積嚴重及雜草(樹)叢生,有礙鄉容,且易衍生火災祝融情事發生。
2、承上,該處為將近90度連續彎路,農地上的芒草及雜樹已影響行車視線,有行車安全顧慮。
3、自9月20日反映迄今,已將屆滿一個月,今天上班經過所見均無改進情形,綜上所見危安態樣,請貴所參處。
- 日期:2020/10/16 下午 06:09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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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單位回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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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小姐您好:
一、有關台端反應「光明路二段落葉、枯樹枝堆積嚴重及雜草(樹)叢生」乙案,經查台端所指位址係屬私人土地,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:「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,由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。」
二、本所已函請土地所有人清除處理,感謝台端並歡迎再次蒞臨本所網站。
- 日期:2020/10/20 上午 11:08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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