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便民服務

服務項目

民政課

服務電話:(04)8652301~7轉110、113、114、115、116
傳真電話:(04)8654372
E-mail:py37@puyan.chcg.gov.tw

 

民政課服務項目

*地政業務--三七五租約

*三七五租佃爭議調解

      申請召開租佃調解會。不成立者報縣政府調處,成立者發給證明書。
      應備文件:租佃爭議調解申請書、原耕地租約書影本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(限私有出租耕地租、佃雙方爭議者。)

*三七五租約變更登記

      應備文件:詳參「私有出租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繼承案件申請明細表及相關表件」

*三七五租約終止登記

      應備文件:詳參「私有出租耕地三七五租約終止案件申請明細表及相關表件」

*以分割耕地方式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

      為加速解決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之矛盾與對立,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款規定爰提供一可能途徑,準此,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協議不以金錢補償終止租約,而願以耕地分割移轉方式終止租約者,得不受面積分割下限之限制,而分割為租佃雙方單獨所有。
      ※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款:
      耕地三七五租約,租佃雙方協議以分割方式終止租約者,得分割為租佃雙方單獨所有。
      應備文件:詳參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移轉協議書(範例)
      耕地分割處理程序:[下載附件]內政部90年5月1日台內地字第9072827號

 

*調解業務

*申請方式

  1. 書面:聲請調解書用紙,請向本鄉調解委員會索取或至官網便民服務項下表單下載處載用,自行書寫完備後提出。
  2. 言詞:調解聲請倘不便自行書寫者,得攜帶印章、國民身分證及雙方當事人連絡地址到調解委員會(交通事故類案件尚須備[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]),以口頭聲請或陳述,並由調解委員會人員製作聲請調解筆錄,亦可就近請村幹事代為提出。

      ◎備註:調解聲請需敘明事由、發生日期、地點、當事人及聯絡地址、車牌號碼、經過情形等向調解會自行以書面或以口頭陳述提出聲請。

*受理案件類別

  1. 民事糾紛案件:
    • 債權、債務之清償
    • 房地產之購置、租貸、佔用
    • 婚姻、收養、繼承
    • 公害賠償
    • 商事買賣
    • 其他有關民事事件
  2. 刑事糾紛案件:
    • 妨害風化、婚姻、家庭
    • 妨害自由、名譽、信用及秘密
    • 傷害、毀損、損害
    • 親屬間財產犯罪
    • 交通事故
    • 其他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

      ◎備註:民、刑事案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,不得聲請調解。

*法律諮詢服務

      每月第一週星期一,上午九時至十一時於本鄉調解委員會,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,遇國定假日順延一週。

  •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
  • 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移轉協議書(範例)
    下載 Pdf 檔(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移轉協議書(範例).pdf)_另開視窗
  • 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移轉協議書(範例)
    下載 ODT 檔(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移轉協議書(範例).odt)_另開視窗
  • 內政部90年5月1日台內地字第9072827號
    下載 Pdf 檔(內政部90年5月1日台內地字第9072827號.pdf)_另開視窗
最後異動時間:2024-01-24 上午 11:48:32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