殯葬所
殯葬所
服務電話:(04)8652301~7轉111、112、113
傳真電話:(04)8654372
E-mail:py35@puyan.chcg.gov.tw
殯葬所服務項目
殯葬業務
墓基申請
- 備齊文件(申請人身分證明、印章;亡者死亡證明書及戶籍謄本)至公墓管理室填具公墓地劃用記錄通報單。
- 持公墓地劃用記錄通報單及相關資料至公所殯葬所開立繳款書,至埔鹽鄉公庫繳款。
- 持收據第一、二聯,回公所殯葬所核發公墓地使用同意書。
墓基延長申請
- 攜帶申請者身分證明、印章及通知書,至本所殯葬所填具延長使用申請書。
- 持繳款書至埔鹽鄉公庫繳款。
- 持收據第一、二聯,回公所殯葬所核發延長使用同意書。
墓塚起掘申請
- 攜帶原申請者身分證明、印章及通知書附件『埔鹽鄉示範公墓起掘許可申請書』,至公所殯葬所申請起掘事宜。
- 持繳款書至埔鹽鄉公庫繳款。
- 持收據第一、二聯,回公所殯葬所核發『埔鹽鄉示範公墓遷掘墳墓許可證』。 *備註:開棺為廕屍者,得申請延長兩年為限,不收費。
納骨堂申請
- 備齊文件(申請人身分證明、印章;亡者除戶謄本及遷葬 證明;火化者附死亡證明書及除戶籍謄本、火化證明)至公墓管理室填具納骨堂(塔)使用申請書。
- 納骨堂(塔)使用申請書及相關資料至公所殯葬所開立繳款書,至埔鹽鄉公庫繳款。
- 持收據第一、二聯,回公所殯葬所核發『納骨堂進堂許可標示』。
使用堂位中途退堂或更換
- 中途退堂者準備原申請者身分證明、印章至公所殯葬所辦理。
- 換位者準備原申請者身分證明、印章至公墓管理室填具新換位『納骨堂(塔)使用申請書』至公所殯葬所辦理開立繳款書,至埔鹽鄉公庫繳款。
- 持收據第一、二聯,回公所殯葬所核發『納骨堂進堂許可標示』。
未進堂位申請退費
- 準備原申請者身分證、印章、收據及申請退費申請書。
- 至公所殯葬所申請辦理退費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