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為推廣觀光藝文發展,以鏡頭捕捉本鎮之風景、美食及產業特色,推廣溪湖鎮多元面向之美特舉辦本次比賽,歡迎各界攝影愛好者踴躍參加。
二、 旨揭比賽簡介如下:
(一) 參賽作品拍攝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,於彰化縣溪湖鎮內所拍攝。
(二) 投稿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8日(五)止,以郵戳日期為憑。
(三) 每位參賽者限投1件參賽作品,詳細規定請參閱比賽簡章。
三、 比賽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溪湖鎮公所網站查閱下載,或電洽溪湖藝文館諮詢(04-885668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