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課
財政課業務項目
財務管理
公庫管理
歲入預算管理
稅務管理
契稅申報(應備文件:詳參契稅相關資料)
撤銷契稅申報(應備文件:詳參撤銷契稅相關資料)。
協辦房屋稅(5月)、地價稅(11月)、娛樂稅開徵。
協辦房屋稅、地價稅自用住宅申請。(詳細資料參閱此處)
每年5月協辦所得稅申報。
協助各項欠稅、執行案件之繳款書開立。
公產管理
管理本鄉國有、縣有、鄉有地及鄉有建築物。
- 鄉有耕地繼承承租申請(應備文件:詳參此處)
- 鄉有耕地承租申請(應備文件:詳參此處)
公款管理
管理公庫帳戶、公庫財源及發放員工薪資為主。